关于开展中医药法五周年有奖征集宣传标语、宣传海报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学习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宣传贯彻工作,深入推进中医药行业“八五”普法宣传教育,总结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首次全面执法检查中医药法实施情况的经验,营造依法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良好氛围,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22〕50号)有关部署要求,我社决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中医药法五周年有奖征集宣传标语、宣传海报的活动。
主办单位:《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中医药传统技能与文化教育委员会
(一)宣传标语和宣传海报作品必须为原创,对作品拥有无争议的著作权,内容不得侵犯各国文化、民族、宗教或道德,不得进行商业宣传推广,知识产权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二)宣传标语要求紧扣主题、响亮有力、朗朗上口、感召力强,语言明快、生动活泼、富有创意、易于传播,每条宣传标语不超过20个字。
(三)宣传标语表现形式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请提交word/txt格式,每人投稿数量限定在5条之内。
(四)宣传海报要求美观时尚、形象鲜明、构思精巧、寓意深刻,结合中医药法治精神、中医药哲学思想、文化元素等,较好地体现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的特殊纪念意义,且包含“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字样。
(五)宣传海报表现形式为图片,允许电脑软件绘制和手绘两种方式,电脑绘制海报设计尺寸为60*90cm,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作品保存为JPG或PNG格式效果图,附上PSD或AI格式矢量图。手绘海报尺寸为二开画板大小,扫描文件不低于5M。
本次征集的宣传标语、宣传海报主要用于全国庆祝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系列活动,也将用于今后中医药行业法制宣传教育。
(一)全国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管理机构、学(协)会、医药企业、新闻出版传媒机构等的中医药从业者和中医爱好者。
(二)全国中小学校、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教育机构的师生,年龄不限。
由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对作品进行审议,遴选出优秀宣传标语和海报若干。
《中国中医药报》头版开设公益普法作品展专栏,连续刊登优秀作品;中国中医药网开设“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专题页面,长期展示优秀作品;中国中医微信、报社官方微信同步刊登。
统一下发至各地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部署辖区内相关部门、机构、单位在醒目位置播放和展示,并协调安排在城市公共交通、街道广告等位置投放。
优秀宣传标语、宣传海报获奖作者获得电子荣誉证书及限定款“中医药法宣传志愿者”荣誉徽章,并有机会获得神秘中医药文创礼包。
来稿原则上概不退还,请详细填写报名表中的信息,于2022年5月15日(周日)前将报名表和作品报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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